各部门、各学院:
为了做好我校2010学年度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工作,根据《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转发〈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苏教财[2007]48号、苏财教[2007]126号)中的相关文件内容,结合《徐州工程学院勤工助学岗(助学金)实施办法》的具体情况,现将有关2010学年度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招聘范围
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(不包含毕业班学生),经认定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且符合下列条件者,均可申请勤工助学岗。
二、招聘条件
1、 上一学年内未受到校院通报批评(含通报批评)及以上处分。
2、 学习刻苦勤奋,积极参加各项活动,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
3、 勤俭节约,平时生活严格要求自己,家庭贫困、生活困难。
4、 同等条件下,学习成绩优良者优先。
三、招聘程序
1、 各学院要向本学院贫困生公布招聘岗位及要求。
2、 各学院结合公布的勤工助学工作岗位及学生本人意愿,推荐符合要求的学生填《徐州工程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》(格式见附件1)。
3、 各学院将本院所有《徐州工程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》于 10月8日上午10:00前统一交学生处唐老师。
4、 各用工单位将本部门的面试时间、面试地点报至学生处唐老师。
5、 10月9日学生处将审核后的《徐州工程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》送至各用工单位。
6、 各用工单位于10月9日—10日对本部门的应聘学生进行面试。
7、 各用工单位于10月12日下午4:00前将《徐州工程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录用汇总表》(附件2)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学生处唐老师(E-mail: tanghua423@xzit.edu.cn)。
8、 学生处于10月13日将各用工单位的录用名单在学生处网站公布。电话:0516-83105393
9、 被录用的学生于10月15日到用工单位报到,并于上岗学生签定用工合同。
10、 各用工单位于10月15日将本次助学岗招聘面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学生处。
备注:
请各学院将上述安排告知学生,请他们适时上网查询,特别是那些原已在岗(不包含毕业班学生),这次仍有条件继续做的同学也同样要参加招聘。